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工作在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机构及有关职责如下:
(一)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小组
职责:
1.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巡查;
3.对学院复试工作的档案整理进行监督和巡查。
(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指导小组
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小组
职责:
1.组织领导学科教学(物理)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制定学科教学(物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3.组织成立相应类别(领域)的复试小组;
4.按照学校有关复试工作的原则要求,对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招生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确定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7.公示复试结果。
(三)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成立复试小组
职责:
1.接受复试工作指导小组的业务培训。
2.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科方向,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的建议;
4.对评定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5.整理复试小组复试材料,并整理归档。
(五)成立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三、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一)培训内容:
组织全体复试工作人员学习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及政策,复试工作办法、工作纪律、工作流程。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5日16:00,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会议室。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到时间
资格审查:考生将审查材料提前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凭复试费缴费凭证到物电学院进行现场报到。
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11:00(时间)
地点:物电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3.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通过自行缴费,持凭缴费凭证到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报到。
3.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14:00-16:00
地点:物电学院热学实验室S2207
要求:闭卷
4.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16:20-18:20
地点:物电学院会议室
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五、基本要求:
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国家规定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含单科成绩及总分成绩基本要求)。
六、复试工作方案
1.复试工作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的原则,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能力。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将突出对其专业知识及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考核。
2.复试包含2个环节,即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物理专业能力;面试内容英语口语和综合测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的满分各为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以上(含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5.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0.4+专业综合面试*0.6其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上公布。
7.申诉电话:13765459916
8.申诉邮箱:447419432@qq.com
七、录取工作方案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研究方向),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一级学科下属某个研究方向出现录取人数缺额情况,将在本一级学科其他方向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补录;若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补录;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补录。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政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由学校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8.定向就业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联系人:刘晓春 电话:13765459916
网址:https://wdxy.sgmtu.edu.cn/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