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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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学实验考核规定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9-03-19

1、电磁学实验课作为考查课,实验课总成绩按100分给出。 由平时成绩总平均而得,主要对每个学生每个实验过程进行考核,分为预习、实验操作、数据记录及实验报告的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方面。

2、实验前指导教师检查预习情况,根据学生预习报告和回答问题情况给出预习成绩,预习成绩按优秀(A)、良好(B)、中(C)、及格(D)、不及格(E)予以分类。

3、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按学生的动手情况给出动手操作分,操作分按优秀(A)、良好(B)、中(C)、及格(D)、不及格(E)予以分类。

4、实验报告成绩按A、B、C、D、E登记。

A: 1)实验数据完全合格。

2)数据处理及实验曲线均符合要求。

3)实验报告内容完整,作图认真细致、规范、清晰、合理。

B: 1)实验数据基本正确,个别数据不合格。

2)数据处理及实验曲线基本符合要求。

3)实验报告内容较完整,作图较好。

C: 1)实验数据及处理结果基本符合要求。

2)有预习,但不够深入,如没有回答预习思考题等。

3)实验报告内容较完整。

D: 1)实验数据有个别不合格。

2)实验报告格式欠规范,作图不太规范等

E: 1)仅做实验而不写实验报告或未做实验但有实验报告。

5、本实验课程的最后成绩:预习分20%+操作分30%+实验报告分50%。

6、缺少实验或报告者须在实验教学结束前补做和补交,否者不予通过。若缺做2次实验,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下学年予以重修。